案例基础信息
案件类型:刑事辩护 · 诈骗罪(涉老保健品会销诈骗)。
办理阶段:审查起诉阶段、一审阶段。
承办律师:北京市营建律师事务所石建军律师。
案情简介
本案系典型的针对老年群体的保健品诈骗案。涉案团伙通过《老年文摘》夹页投放虚假广告,定向筛选65岁以上退休人群,以“高科技产品讲座”为名组织销售活动。
团伙内部存在明确分工:实际控制人统筹全局,“主讲人”冒充权威人士暖场,“保健专家”虚构专业背景,将成本较低的普通食品包装成高价保健品对外售卖,全案获利30余万元。
当事人夏某系20余岁底层员工,主要负责电话邀约、现场辅助、发货收银等基础工作。结合其实际参与范围,辩护人认为其个人涉案金额应认定为4.31万元。
核心辩护思路
在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前提下,辩护策略并不是纠结案件整体定性,而是围绕涉案金额进行精准核减,剔除侦查机关一刀切认定的“连坐账”。
第一,识别“糊涂账”痛点。侦查机关将公司某一时段总流水平摊至所有在岗员工,未充分区分实际参与程度。夏某未参与话术编写、客户筛选,也未全程参与所有讲座,将其不在场时段的销售额计入其涉案金额,容易造成“数额连坐”。
第二,精细化对账。通过阅卷梳理夏某的考勤表、讲座签到表、收款记录,逐项核对其实际参与范围,剔除休息日、请假期间的销售额,剔除核心讲师独立完成的订单,并严格按照入职、离职时间确定责任区间。
第三,推动责任精准归位。核减出的数额并非从全案犯罪总额中消失,而是依法追溯至组织者、策划者及实际参与的骨干人员,实现“谁作案谁担责”。
办案结果
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,对夏某认定核减后的涉案金额4.31万元,并结合其从犯、认罪认罚、退赔等情节,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
在全案6名被告人中,夏某获得量刑最轻的处理结果,基本实现认罪认罚框架下的较优辩护目标。
同时,核减出的8万余元流水计入主犯及核心讲师的犯罪数额,使不同层级人员的责任得到更准确划分。
律师心得
涉老诈骗社会危害性明显,对被骗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,依法应当严肃追责。但刑事责任仍应坚持罪责自负、罚当其罪,既不放纵核心组织者,也不让底层员工承担超出其实际参与范围的责任。
公司化运作的诈骗案件常出现“数额连坐”问题。如果不加甄别地将全部流水摊派给底层员工,既违背罪责自负原则,也可能变相弱化核心人员的责任。
对家属而言,这类案件不要只看全案金额有多大,更要看当事人具体做了什么、参与了哪些环节、是否参与核心话术和决策、每一笔金额能否与其行为对应。刑事辩护的价值,往往就体现在这些细账里。
隐私说明
本案例为真实办案经历。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相关姓名、身份及案件信息已作技术处理。